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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 Yao, Esq.

纽约娱乐用大麻到底合法了吗?


2021年3月,纽约州长签署了娱乐用大麻合法化的法案。截止今年四月,已有超过十七个州和地区将娱乐大麻合法化。纽约娱乐大麻合法化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很多商人也从中看到了商机,纷纷开始计划大麻生意。然而,虽然在州层面上的娱乐大麻合法化为给大麻生意带来了曙光,但这并不代表经营者可以高枕无忧。在大麻的管理上,联邦和州有着平行管辖权。即使很多州州法规定娱乐大麻合法,但是在联邦层面上大麻并不合法,因此购买、销售、运输、使用大麻仍受联邦法的相关规定的管制


简单来说,美国的立法分为双驾马车:很多情况下州法和联邦法同时有效。联邦法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而州法只在特定的州使用。根据宪法,各州拥有广泛管辖权(general police power)管理本州卫生、安全、公共健康等事务,其权利在某些方面比联邦法更为广泛;而联邦通常没有广阔的管辖权力,只能在宪法的授权下,在特定的领域制定法律,例如国会有管理国际以及州际间商业的权利,州际高速公路、车辆,甚至是可能影响州际的任何活动,联邦都有权管理。




从事大麻相关的商业活动虽说在某些州已经合法,不会面临牢狱之灾。但是联邦层面来看,还是会有潜在的刑事风险。当然联邦缉毒局DEA人手有限,无法全国性到处抓人。所以往往他们会诉诸一些“骚操作”来达到他们执法的目的。从事大麻交易的人员所面临的风险之一是财产会被联邦政府没收,这种执法称为民事没收,所谓的“Civil Forfeiture”。其初始目的是通过搅乱和截取违禁品交易的经济利益来达到阻扰和减弱进行此类交易和活动的积极性。从侧面来达到主要的立法目的。说直白点就是抓人判罪太过于程序繁琐,把钱没收你们不就没兴趣继续去搞这些"特殊"生意了吗?


当联邦执法人员怀疑某个人从事违法或者犯罪活动时,有权暂时扣留现金、房屋、船只等财产。由于联邦执法人员有限,联邦政府不会对所有可疑活动进行地毯式地搜寻,通常会在高速公路上随机拦截车辆,或者通过线报直接上门查抄。如果囤积和携带大量现金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就极有可能引起执法人员的怀疑。财产被进入没收程序。倘若情节严重,也会出现房地产和股票银行等各类账户被拖进没收程序。



​当联邦执法机构留置财产时,并不要求当事人有违法犯罪的确凿证据,因此常常存在当事人无牢狱之灾却大额财产尽数被没收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通常的补救办法有解释财产来源等,提供证明等方式,证明该财产合法,与违法犯罪活动无关,请求联邦政府返还财产。倘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时,那情况就会变得比较复杂,往往唯一一条出路就是和相关联邦机构对簿公堂,挑战对方的执法合理性以及就潜在的联邦探员违宪行为和宪法违规的直接和间接证据与情况上来做文章。通常情况下,常会出现的执法程序违规都会涉及一些宪法第四和第五修正案,在程序正义,通知程序漏洞,违宪搜索,违宪截停,违宪没收等一系列问题上,往往能够找到一些政府的弱点来进行敲打。


目前,纽约州娱乐大麻的使用和销售虽然已经合法化,而关于大麻商业活动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操作,例如如何申请大麻经销和零售大麻需要哪些申请流程,如何获取执照等,目前纽约州还没有详细的规定,管理细则还在探讨当中和出台过程中。近期前来本所咨询有关执照申请的各族裔社区人士可谓是门庭若市,电话不断。希望通过这篇短文,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澄清一些误区。并且再次提醒社区友人,虽说纽约已经合法,但是联邦层仍然有着法律风险。总而言之,这次投资潮是真的有风险,入市还请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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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Dan Yao Esq. 姚旦律师

法學博士 - 前紐約州司法部特勤探員/審計員


姚律師大學財會系畢業後,曾在美國紐約州司法部檢察廳任職,先後擔任特別審計員以及特勤探員/州警等一系列職務. 取得法學博士學位以及紐約州律師執照后. 現為皇后郡慕恆律師事務所的負責律師, 服務社區之法律需求.我們曾辦理過各類勞工法和商業訴訟和合約審核,政府調查和追責,以及人身傷害案比如車禍醫療案件等。姚律師心繫社區,積極參政議政。他曾為數位民選官員候選人的競選法和選舉財政法法律顧問。事務所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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